平凉市博物馆之友章程

作者:平凉博物馆2020-01-12 11:50:00 << 返回上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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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凉市博物馆之友章程

一、宗旨

“平凉市博物馆之友”是联系群众,向社会推介平凉市博物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;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,帮助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;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使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,发展博物馆事业的群众性组织。

二、入会条件

凡热心博物馆事业,支持、帮助博物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,经审核通过后成为“平凉市博物馆之友”会员。

三、会员权利

1、普通会员

1)获取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;

2)优先参加博物馆举办的公众讲座;

3)优先参加博物馆教育活动;

4)参加博物馆组织的文博考察活动(按成本支付费用);

5)受邀出席学术讨论等学术活动;

6)9折购买博物馆编制的相关书籍。

2、荣誉会员

对本馆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,可成为本馆荣誉会员,享受普通会员的全部权利,并可享有:

1)受邀出席重要展览的开幕式;

2)优惠租用本馆场地举办活动;

3)经博物馆同意,在专家指导下鉴赏馆藏文物。

四、会员义务

1、自觉遵守平凉市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。   

2、全年参加平凉市博物馆相关会员活动不少于二次。
     3、致力于博物馆的发展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,宣传博物馆文化。
     4、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。

五、入会手续

普通会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馆咨询台填写“平凉市博物馆之友”申请表。经过审核通过后将收到本馆颁发的“平凉市博物馆之友”证件。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。

六、会员管理

1、“平凉市博物馆之友”会员的日常管理由本馆陈列展览部负责,各类会员所拥有之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,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2、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,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,有效期满则需提出申请,经年审通过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。

    3、平凉市博物馆拥有对“平凉市博物馆之友”的最终解释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○二○年一月十